沧州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每年最高可申领20万元补贴
沧州市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助力沧州高质量发展。沧州市提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单位每年柔性引进人才补贴申领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根据日前沧州市印发的《关于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激励支持若干措施的通知》,柔性引进人才是指沧州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项目引进、合作引进、兼职引进等多种形式,吸引市外人才为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引才范围为符合燕赵英才A卡、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范围的人才。柔性引才主体为在沧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单位应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每年累计有效服务沧州市用人单位时间不少于2个月。
沧州市给予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薪酬补贴。纳税年度内,本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单名高层次人才所付劳动报酬在5万元及以上的,按所付劳动报酬的20%对用人单位予以补贴。
支持柔性引进省外院士智力。按照有关规定,对与沧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合同3年以上、每年在沧州市累计工作3至6个月的院士,每年争取省财政特殊生活补贴5万元;工作6个月以上的,每年争取省财政特殊生活补贴10万元。
沧州市科技计划、科技奖励向柔性引进人才开放。支持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飞地”,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沧州市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与沧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且聘期在2年以上、每年在沧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建立柔性引进人才表扬激励机制。对为沧州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加强典型选树;将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领导联系专家服务范围,定期进行走访和座谈,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问题。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