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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第9期)

发文单位:     发布时间:2004/6/22 16:07:02     

任丘市对梁召镇大江村实行党员干部实绩公示制度的调查

按:近年来,任丘市梁召镇大江村党支部通过实行“党员干部实绩公示制度”,不断规范村级干部的执政行为,充分调动了全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有效促进了全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96年以来,村党支部连续六年被市委评为“红旗党支部”,两次被沧州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续三年被沧州市命名为“文明村”。2003年村民人均收入3530元,集体收入达119万元。近日,任丘市委组织部专门组织力量对该村党支部在农村党员干部管理上进行的这一探索进行了调研与总结,现将他们的调查报告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一、实施公示制度的动因
    改革开放以来,大江村利用地域优势、人才优势和传统产业优势,逐步发展成汽车配件生产、销售专业村。受经济利益趋动,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逐渐发生了变化,有的干部抓村里的工作精力不集中,大部分心思用在了个人致富上;有的党员关心、参与村里的事少了,干自己的事多了,致使村里的工作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甚至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面对这一情况,党支部一班人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于1995年制定并实行了“干部实绩报告制度”,即:村“两委”干部每季度对自己的工作总结一次,在党员大会上向党员报告,由党员进行认证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主要依据。1997年,村支部又对这项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把在党员会上报告改为在公示栏中“公示”,把公示主体扩展为每名党员、干部,把公示客体扩展为全村党员、群众,形成了实行至今的“党员干部实绩公示制度”。
   二、公示的内容和程序
公示内容包括:每名村干部的分工、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完成时限、工作进展和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每名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公示按以下程序进行:1、工作实绩报告。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村民代表会,每名党员、干部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大会报告。2、工作实绩认证。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按照工作实绩标准对所作报告以集体讨论、举手表决的方式逐人、逐项评价和认证。工作实绩标准有四项:(1)必须客观真实;(2)必须体现群众利益;(3)必须符合法律法规;(4)工作中没有以权谋私。对不符合四项标准中任何一项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作实绩。3、工作实绩公示。工作实绩经五分之四以上与会党员、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在专门设立的“党员干部实绩公示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1日至7日,全年公示四次。4、工作实绩监督。村党支部专门印制了《党员干部实绩监督意见反馈卡》,卡上列有被监督人姓名栏和群众意见、建议栏。公示期间,每户发放一张,要求全村群众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反馈意见,并专门设立了“反馈卡收集箱”,明确专人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结果,村党支部将有关党员、干部“对号入座”,要求他们就群众有异议的某项实绩在党员会、村民代表会上说明情况,并根据群众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群众没有异议的工作实绩,存档备案,作为年终考核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公示取得的效果
大江村实行党员干部实绩公示制度六年来,虽然有的地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已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实行公示制度后,村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以前群众有事找干部得“三顾茅庐”,现在只要干部了解到哪家有困难,都会主动上门帮助解决。同时,每名村干部都积极为村里的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带领党员群众改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扶持企业发展。2001年大江村建成了全市第一家村级汽车配件市场,为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增添了后劲。二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在2000年第一、二季度的公示中,村里有两名党员连续两次没有“工作实绩”,群众意见较大。村党支部对这两名党员进行了诫面谈话,两名党员经过认真反思,变消极为积极,主动配合村里的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合格。一些群众反映,过去看不出党员和群众有什么区别,现在无论是缴纳税费、计划生育、移风易俗,还是配合村里的工作,党员们总是冲在最前面。三是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公示制度实行六年来,随着党员与群众、干部与群众、党员与干部之间相互沟通的次数增多,感情日渐融洽,关系日益密切。一些群众对党员、干部有意见,也不仅仅是用《意见反馈卡》来反映了,而是面对面地交流,坦诚相见,畅所欲言。有的党员干部主动与村里的贫困户结成了“亲戚”,携手并进,共同致富奔小康。四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由于党员干部实绩公示与村务公开同步进行,而且群众监督的对象是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再加上宣传引导到位,因而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据统计,实行这一制度以来,村党支部共收回《意见反馈卡》17000余张,采纳意见、建议600余条,“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全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分页---]
    四、几点启示
    一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必须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度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具有约束和激励功能,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的根本。在没有实行公示制度前,大江村党支部也采取了诸如与党员干部个别谈心、规定硬性工作指标、限定工作完成时限等措施,但收效并不明显。实践证明,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抓好落实,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必须着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的保障。大江村之所以能够长时间坚持好这项制度,就是由于有了群众的广泛参与。只有让群众说话灵,才能使党员干部说话灵。因此,必须大力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拓宽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落实好广大群众对党务、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第一信号,把提高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以公论评党员,以实绩看干部,使农村党员干部访民情、知民难、办实事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创新,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的源泉。大江村党支部实行党员干部实绩公示制度,探索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基层组织建设在新时期的内在规律,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实践和创新解决问题的思路,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
                                                 (根据任丘市委组织部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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